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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经营所得 - 年度汇缴申报 - 提交申报 申报结果如下 该纳税人已经在2021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根据税法规定,上述费用或扣除不可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重复享受。 请问,我还需要提交申报么

m9341168| 提问时间:2022 03/26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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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你这个你在生产经营享受了6万扣除的话,这边个税就不能享受了呢
2022 03/26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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