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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明白这个公益性捐赠,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话,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那么就是交捐赠了多少就扣除多少的意思吗?如果超过了 30%,扣除了本来应该捐赠的部分,还要另外交4200元?就是捐得越多,应纳税额就交的越多了?

85613769| 提问时间:2022 04/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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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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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比如当期捐赠100元,当期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则只要捐赠额小于1000的30%,也就是300元以内的捐赠都是可以扣除的,也就是当期的100元捐赠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比如当期捐赠额为500元,其他条件不变,则当期只能税前扣除300元。 可以理解为,扣除限额是一定的,超过限额的只能按限额扣除,低于限额的可以全额扣除。
2022 04/0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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