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集团拨给我们的疫情贷款,我们再给分子公司使用,并按照借款利率在额度内收取子公司利息,这种情况属于统借统还的免税范围吗?还需要征增值税吗?

蜗牛| 提问时间:2022 04/02 12:3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还是免增值税的; 我记得有延续文件的
2022 04/02 12:33
蜗牛
2022 04/02 12:48
是不是这几年有一个补充的临时性规定?集团之间的借款都是免征增值税,不管哪一个层级?
meizi老师
2022 04/02 12:50
 你好 1.   是的。  是的集团内的借款是免增值税的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蜗牛
2022 04/02 13:03
那我们找子公司收取了利息属不属于免征的范围?
蜗牛
2022 04/02 13:16
我们收到的利息和支出的利息是一样多,这样算是无偿使用吗?
meizi老师
2022 04/02 13:18
 你好 ;    集团公司是的;  是 无偿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