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杭州百货商店属于零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1月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1月4日从上海五金厂购进电水壶200个,进价50元/个(不含税),零售单价为70元/个,款已付讫。并验收入库.(2)1月6日五金厂开来更正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应为52元/个.(3)1月15日根据受托代销合同,接受浙江服装厂200件男式上衣的代销业务.合同约定货款于月末根据代销清单进行结算.该上衣购进单价300元/件,零售单价450元/件.上衣于20日全部销售.(4)1月31日,本月销售收入为348000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为300000元,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余额为25000元,结转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为180000元.根据综合差价率法结转本月销售成本并计算本月应纳销项税额.(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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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计算如下,
综合差价率=180000/(3480000+3000000+25000)=26.75%应分摊综合差价为348000*26.75%=93090借:商品进销差价93090贷:主营业务成本93090
销项税=348000/1.13*13%=40035.39
2022 04/10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