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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如果单位有员工有残疾证 我们单位需要做些什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2 05/3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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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去 税务局和残联备案  ;然后     比如 增值税篇 1.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 2.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六款规定,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残疾人专用用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第二条规定,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4.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注意事项: 【补充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2)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4)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内应纳增值税总额。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三条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享受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3)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6.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八条规定,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7.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六款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2022 05/30 11:58
meizi老师
2022 05/30 12:18
 增值税是安排残疾人; 有一个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这个比例看你地方规定的是多少   
meizi老师
2022 05/30 12:27
你好;直接12366电话问当地税务局的比例为准   
84784999
2022 05/30 11:59
主要是增值税这块是咋回事呢
84784999
2022 05/30 12:04
就比如成都我查了一下 最低工资 最低那档是1870 一个残疾人 退的增值税难道是1*1870*4 七千多?不是这样算吧?
84784999
2022 05/30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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