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新收入准则对解决目前复杂销售交易账务处理,最大的优点在哪里呢?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时点vs时段:新准则将原准则体系下的两个准则合二为一,虽然我们不用再区分公司业务是适用收入准则or建造合同准则。但我们仍要判断一项交易,是在某一时点or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控制权vs风险报酬:在提到新旧收入准则区别时,终究绕不开的就是新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但实际上,风险报酬转移的判断并未退出历史舞台。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风险报酬转移作为了迹象之一。
与其说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不如说是控制权转移吸收了风险报酬转移。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多重交易安排是个啥:
这类交易有个相同点,一笔交易包含多个交易对象,而对象之间可能是从属关系的,比如超市购物赠送物品、折扣券、积分兑换商品等。
还有可能是捆绑关系的,例如,打印机和墨盒捆绑在一起或者机器销售附带安装服务。
在原准则框架下,除了”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外,对这类业务没有更加具体的指引。导致企业凭借各自的理解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对于相同的交易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特定交易有哪些: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3、判断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
4、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5、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6、售后回购交易
7、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8、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这一条可以看作是为新收入准则打的补丁。
对于一些复杂的、模棱两可的交易直接给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减少”一个交易多种处理“的现象,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022 06/07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