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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8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4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28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每斤0.5元,啤酒的税率为每吨220元。 要求:(1)计算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酒厂啤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84784970| 提问时间:2022 06/1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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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1)计算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60000*0.5加105000*20%加4640/(1加13%)*20%加9280/(1加13%)*20% (2)计算该酒厂啤酒应纳消费税税额。 150*250
2022 06/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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