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 019年9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16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0.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3.2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为10.53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险税额均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 226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26万元 根据上述材料计算,甲公司2019年9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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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销项税额(226加2.26)/(1加13%)*13%=26.26
进项税额=16加0.3加3.2=19.5
应纳税额=26.26-19.5加(10.53-0.53)*13%加0.23*9%
2022 06/17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