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末留抵税额2000元,7月发生下列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1)购入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300元。 (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毁损,账面成本5220元。 (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款1500元。 (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价款30000元,税款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 (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2600元 (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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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老师没在办公室,一会儿给你答复
2022 06/22 09:19
小默老师
2022 06/22 09:59
你好同学
1进项=1300
2进项转出=5220/(1-0.09)*0.09=516.26
3.进项=1500*0.09=135
4.进项=900
5.进项=2600
6销项=150000/1.13*0.13=17256.64
7.销项=30000*0.13=3900
8.进项=20*6000*0.13=15600
销项=8000*15*0.13=15600
因此
1当期可抵扣进项合计=2000+1300-516.26+135+900+2600+15600=22378.74
2.销项=17256.64+3900+15600=36756.64
3.增值税=36756.64-22378.74=14377.9
小默老师
2022 06/22 09:59
如果同学对我的回复满意,感谢五星好评一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