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为什么计算被购买方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公允价时把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减去(这个可以理解),在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时要把内部未实现交易损益加回来呢(为什么呢)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 没有加回来的,原理是这样的: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逆流交易形成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会调整子公司的净利润,这样就会最终影响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以及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最终由于编制合并报表抵销分录时,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都抵销了,所以逆流交易最终只影响合并报表中列示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所以我们就可以做简化处理,不直接去调整子公司净利润,而是直接在抵销逆流交易的同时,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即可。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期末少数股东权益=期初少数股东权益+(当期子公司的净利润-当期分配的现金股利)×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所以,如果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使子公司的净利润增加,就会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反映为分录,就是:借:少数股东损益 贷:少数股东权益反之,如果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使子公司的净利润减少,就会减少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反映为分录:借:少数股东权益 贷:少数股东损益
2022 06/23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