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我司是进出口代理公司,客户是个人,帮客户代理进口一架钢琴,进口关税增值税缴款书上交款单位是我司的名字,税款是客户打过来的,是我司名头交的税,算是代收代缴吗?那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对吗?

84785010| 提问时间:2022 07/0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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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进口缴款通知书不是双抬头的吗
2022 07/08 14:01
84785010
2022 07/08 14:03
在工作,我这个交款单位写的只有我司的名字
朴老师
2022 07/08 14:04
那你们计入库存商品 然后卖给客户 给客户开发票
84785010
2022 07/08 14:18
客户是 个人 没有开发票 只有代理合同 能行吗
朴老师
2022 07/08 14:23
同学你好 这个不能税前扣除
84785010
2022 07/08 18:23
老师在吗
朴老师
2022 07/08 18:34
在的,是还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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