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上个月开了五百万的票,合同是6月底签的,票也是6月底开的,但转账发生在7月初,请问这个账在金蝶财务软件里是记在6月份还是7月份,报税的话是在现在报还是下个月报呢?

84784948| 提问时间:2022 07/1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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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发票是在6月份开具,那么需要在6月份确认收入计算税额,分录是: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月份收到款项,做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2个月都涉及账务处理,但确认收入税金是在6月份确认
2022 07/12 10:24
84784948
2022 07/12 10:29
就是在7月15号之前要报税是么以前没有收入所以都是零申报,这次还是第一次报税。请问是不是把开出的票额填上去就行了啊?
云馨老师
2022 07/12 10:33
对  6月归属期在7月15日申报完成,按照税控系统上的开票数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销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要做一下进项勾选,申报表上还得填写进项
84784948
2022 07/12 10:53
进项就是所有收到的发票是么? 包括普票么?
云馨老师
2022 07/12 10:56
进项也就是可以抵扣的发票,一、可以抵扣的发票: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旅客运输服务的电子发票是普通发票,常见的可以抵扣收到的发票一般是专票
84784948
2022 07/12 15:18
报税时可以抵扣的才要填写,不能抵扣的就不用填写了对吧
云馨老师
2022 07/12 15:32
对的,上海这边收到的专票要抵扣的话需要进行勾选操作,旅客运输类的直接按电子普票上的金额填写在申报表上即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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