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是相对记载事项啊!为什么也要选c啊?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因为教材将保证日期归类为必须记载事项中,所以此处以教材为准。
2022 07/31 08:48
荏苒道长
2022 07/31 09:08
保证票据行为必记事项我那个教材只有AD就是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名,保证日期我这里的教材标注的是相对记载事项。那我应该按教材的还是老师说的去记忆保证日期?
荏苒道长
2022 07/31 09:08
保证票据行为必记事项我那个教材只有AD就是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名,保证日期我这里的教材标注的是相对记载事项。那我应该按教材的还是老师说的去记忆保证日期?
荏苒道长
2022 07/31 09:08
保证票据行为必记事项我那个教材只有AD就是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名,保证日期我这里的教材标注的是相对记载事项。那我应该按教材的还是老师说的去记忆保证日期?
荏苒道长
2022 07/31 09:09
保证票据行为必记事项我那个教材只有AD就是保证字样和保证人签名,保证日期我这里的教材标注的是相对记载事项。那我应该按教材的还是老师说的去记忆保证日期?
荏苒道长
2022 07/31 09:09
卡住了,老师别介意
战无不胜老师
2022 07/31 09:24
这里存在2个观点。
第一种观点:根据规定:保证人必须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
其实票据法这里本身是有错误的,但是这么多年也有没有修改过,所以考试时还得按照教材来选择
第二种观点:相对记载事项
保证人名称和住所未记载的,以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保证人住所
被保证人的名称未记载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日期未记载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观点1和2建议您分开掌握,问1按照的1的规定选择,问2按照2的规定选择。
本题问的是观点1。所以按照教材。
荏苒道长
2022 07/31 09:39
嗯嗯!明白了
战无不胜老师
2022 07/31 13:36
好的,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