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想问个股权转让的问题,就是两个自然人的股东之间的转让,而且这俩人是夫妻,转让人自己的股份已实缴,平价转让给受让人,转让价格是我应该怎么写呀?,转让价格是不是就填写转让人当时实缴时的价格?而不能填写0元,转让方总持股比例:7.3840% 转让的股权比例:7.3840% 转让方的股份份额,认缴总额11.1111万元,其中实缴金额11.1111万元,待缴金额0万元。 转让价格:0元。转让价格:0元。这里是不是不对啊,因为转让方的是转让的实缴股份,转让的价格就是应该是实缴出资额11.1111万元,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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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 你们是平价转让的话; 才可以写实缴金额的; 你直接0元转让; 税务局一般不认可的
2022 08/11 11:03
84785016
2022 08/11 11:10
是的,我是就是,平价转让,嗯转让方的金额等于受让方的金额11.11万元,而且这个转让的这些股权已经全部实缴了
84785016
2022 08/11 11:11
加上他们又是夫妻,所以我当时那个模板,我选的那个就是转让价格,那不知道为什么写的是0元,我觉得哎这样不对呀,我昨天就想了想,后来我说还是问您一下,因为我这个股权转让就是已经备案了,是从电脑版上备案的
84785016
2022 08/11 11:13
然后股东会和股权转让的日期都写的是7月21号,就是已经让股东都签字了,股东还有好几个,我现在就觉得必须修改了
84785016
2022 08/11 11:14
就是所有的文件必须改成我现在给定成8月11号,不仅日期修改,就是刚才股权转让协议的那个要点嘛,就是转让价格不能写0元,而是写评价转让的实际价格11.11万元,他们夫妻之间也不涉及缴税,转让方个人平价转让出去也没有获利,也不需要缴纳个税,我现在自己一个人拿不定主意
meizi老师
2022 08/11 11:18
你好1. 那就平价即可; 到时你缴纳印花税; 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