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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注会刷题550题的经济法第121题,乙和经营主体资格的经营者二者之间的区别

0321| 提问时间:2022 08/12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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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注会经济法550第121题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内容,请您指明您说的题目的具体序号,以便为您解答
2022 08/12 09:50
0321
2022 08/12 10:44
121题,c选项
0321
2022 08/12 10:44
121题,c选项
法律老师
2022 08/12 17:23
121题为下面的题目,不涉及经营主体。您可以将题目粘贴上来,以便为您解答。 张某拾得甲丢失的手机,以市场价1200元出让给不知情的旧手机经销商乙,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张某拾得手机后,甲即失去手机所有权 ● B.甲有权请求张某给予损害赔偿 ● C.甲有权请求乙返还手机,但应向乙支付1200元 ● D.张某将手机出让给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 【正确答案】BD ● 【答案解析】选项A: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选项BC: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选项B正确),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题目中,拾得人张某直接卖给乙,甲请求乙返还时无需支付1200元,选项C错误)。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选项D: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拾得人张某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0321
2022 08/12 17:54
c选项中甲不是转卖给二手经销商了吗?这不算经营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吗?
法律老师
2022 08/12 21:24
乙是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但是须注意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而本题中是要求经营者返还,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
0321
2022 08/12 23:33
哈哈,明白了,谢谢老师的耐心解答。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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