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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增资导致股权稀释,比如从60%变为20%,个别报表的处理方式,书上有句话是:“追溯调整: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而进行调整”,请问追溯调整时,是否需要比较原购买日,剩余20%股权当时的公允价值与支付对价之间的大小,从而确认是否需要调整投资成本?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是“少数股东增资导致的股权稀释”,是不是和上面“第三方增资导致股权稀释”的会计处理方式一样

m4795_89966| 提问时间:2022 08/1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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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会
1、需要比较。 2、上述是增资导致成本法转权益法(丧失控制权)。“少数股东增资导致的股权稀释”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资导致成本法转权益法(丧失控制权),另外一种是资导致成本法转成本法(不丧失控制权)。
2022 08/16 17:47
m4795_89966
2022 08/17 09:57
老师,如果还是从60%变为20%,是不是“少数股东增资导致的股权稀释”和“第三方增资导致股权稀释”的会计处理方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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