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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个物上可以设立多个质权怎么理解?质押不是要把东西交付到债权人那里吗?怎么能交付到多个人那里?

84784970| 提问时间:2022 08/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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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一物多质,是指至少2个质权并存于同一质物上的状况。同一动产之上,能否设定两个以上的质权并发生质权的竞存,立法及理论上有两种态度。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立法上采肯定说,而多数国家立法上对此未做明确规定,唯在解释上有肯定与否定两种意见。在《德国民法典》中,对作为质权设定要件的质物占有之交付,除规定了直接交付、简易交付外,也认可了指示交付,并对质权的顺位等问题做了规定(第1205条第2款,第1209条、1232条)。 《瑞士民法典》中规定:后位质权,须经前位质权人收到后位质权人的书面通知并得知在其受清偿之后应将质物交付后位质权人后,始得设定。(第886 条)一物负担若干质权时,质权人按其顺序受清偿。质权人的顺序,以设定质权的先后日期为序。
2022 08/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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