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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建筑企业在异地建筑项目中,若设立一个增值税纳税主体,应设立分公司,这样母分公司之间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提供建筑业务既符合11号公告规定的要求,也未明显违反法律规范。11号文是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母子公司之间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提供建筑业务属于转包的情形下出台的。
一般认为是集团内部母分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母子公司也符合要求。
2022 08/17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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