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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法律-必刷550题-第12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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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里说的复议不是行政复议的意思。而是对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向法院申请复议的意思。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022 08/18 09:02
shamanfenfei
2022 08/18 09:34
倒数第二句话的当事人就是指题目中的民政*?
法律老师
2022 08/18 10:55
是的,这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的“当事人”在本题选项C中指的就是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