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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厂将收购的烟叶委托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其中支付的加工费及运费产生的增值税,为什么不能作为烟丝厂代扣代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m3993_71018| 提问时间:2022 08/2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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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因为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对应的增值税是属于受托方的,并不是委托方的,所以这里不涉及代扣城建税的问题,您再理解一下。
2022 08/22 21:00
m3993_71018
2022 08/23 10:14
所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中的增值税指的是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销项税,不包括进项税,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的增值税部分。
税法老师
2022 08/23 10:21
不是的,城建税即附加的计税依据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这里是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代为收取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这里委托法是不需要作为计算缴纳城建税的依据的。
m3993_71018
2022 08/23 10:29
那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对应的增值税和委托方支付的运费对应的增值税对于委托方来说是增值税进项,不能作为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依据吗
税法老师
2022 08/23 10:35
这里进项税额不作为计算缴纳城建数的计税依据的。
m3993_71018
2022 08/23 10:44
所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指的是销项的部分(一般纳税人的话)
税法老师
2022 08/23 10:44
是的。针对本题您这样理解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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