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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是中国的居民企业,20X2年在中国国境内经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B国所得税税率为20%。要求:请计算该公司年终汇总纳税时,实际应交纳的所得税税额。

84784949| 提问时间:2022 08/2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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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境内所得税应纳税额=600*25%=150 B国所得需要补税=300*(25%-20%)=15, 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150+15=165
2022 08/23 14:28
84784949
2022 08/23 14:34
A国不需要算吗? A国所得税需要补税=400*(25%-30%)=-20 实际应缴纳税额=150%2b15-20=145? 是这样吗
朱小慧老师
2022 08/23 14:35
A国在国外缴纳的税款400*30%大于抵免限额400*25%,不再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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