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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有下面的例题 转让自建旧办公楼合同记载的含税收入1300万元、成本700万元(其中土地价款200万元),但未缴纳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16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5成。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金额=200+8.08+1600×50%=1008.08(万元) 增值额=[1300-1300÷(1+5%)×5%]-1008.08=230.02(万元) 增值率=230.02÷1008.08×100%=22.82%,适用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30.02×30%=69.01(万元) 疑问?为什么使用评估价值1600*50%作为允许抵扣的金额?

lyy6635| 提问时间:2022 08/23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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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题目给出条件“成新度折扣率为5成”,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022 08/2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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