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老师,想咨询一下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公司委托物业公司来为我们服务,签订的合同是从去年5月份到今年的8月份,去年已经开过885000元的发票,已挂账,没计提也没支付,计入了管理费用。今年又开了一部分发票,是本月刚开具的,也是本月支付的,这部分还需要计提吗,还是说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呢?费用挺大的,两年一百多万

84784995| 提问时间:2022 09/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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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可以的,继续做就可以的,去年的是以前年度的,今年的做到今年里面如果没有支付,挂着应付账款或者其他应付款都可以。
2022 09/14 15:28
84784995
2022 09/14 15:35
已经支付了,我的意思是计入当月的管理费用中,金额太大了。老师,这种还需要计提或者是分摊吗
郭老师
2022 09/14 15:36
你好,这属于当月的吗?
郭老师
2022 09/14 15:36
你可以根据受益期来分摊。
84784995
2022 09/14 15:38
今年的是1-8月份的,在九月份开的发票,这种还能往前分摊吗?
84784995
2022 09/14 15:40
相当于之前几个月没有计提相应的物业费,本月一次性支付的
郭老师
2022 09/14 15:42
那你得反结账修改了,而且你之前申报给税务局的财务报表也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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