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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建筑业未完施工应该怎么计算?(原先准则为工程施工减工程结算)

84785000| 提问时间:2022 09/3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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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您好,新旧准则对比科目的变化:(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按照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建造合同下“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的内容。(2)增设“合同结算”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3)删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3、余额的列报由“存货”、“预收账款”项目,调整为“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 4、从以上会计处理分录可以看出,“合同结算”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都不包含增值税,因此报表中列示于“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的金额均不包含增值税税金。
2022 09/30 16:19
84785000
2022 09/30 16:24
老师,那请问这样的话按照新的准则的话,未完施工应该如何根据科目余额表上的对应科目进行计算?
兆老师
2022 09/30 17:27
您好,新准则按测算的履约进度计算,比如已完工的履约进度为40%,未完工的履约进度为60%,预计总收入为1000万,那么未完工的部分为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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