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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非货币性投资: 题中说21年转让,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那21年一次性缴纳了所得税,为什么在计算转让所得=转让收入—投资成本880元,21年的计税基础不应该是减1000元吗,都纳过税了

72898109| 提问时间:2022 10/0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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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这个在会计上是一次性上的利润,税收层面它是分期确认损益,所以说它是每一年分别变动的那个计岁依据。
2022 10/03 17:45
72898109
2022 10/03 18:33
老师,我就是对21年转让所得公式=转让收入—投资成本880不理解。21年补缴了递延期间的所有所得税,说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那就是调成1000万吧。既然计税基础是1000万了,转让所得的公式中是不是应该减除投资成本1000万呢?为什么减的是880万,我想不明白
陈诗晗老师
2022 10/03 20:35
1,你这里200利润,计税每年分摊所以每年分摊40,这一年就是上年840 2,你这里计税200是分5年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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