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想咨询一下非专利技术入股,是否符合财税2016年101号文递延个人所得税备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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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你好; 是个人非专利技术来入股公司的话 要看你什么方面的; 比如
1.技术成果
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2.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
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注: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出资入股不能适用该政策。
根据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第五条规定“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
具体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技术成果转让收入-技术成果原值-合理税费)*20%
2022 10/24 10:23
84785010
2022 10/24 11:02
非专利技术属于财税2016年101号文的技术成果吗?
meizi老师
2022 10/24 11:06
你好; 非专利的话 就不属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