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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如图所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不应该是(68000+9300)*100%吗?为什么折旧加计扣除基数是3100万,按照参考答案只有加速折旧金额能享受加计扣除,是否正确

m3072_500766| 提问时间:2022 10/2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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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
这里解析没有错误的,这里是计算税法上比会计上多加计扣除的金额的,这里因为会计中是按6200加计扣除的,税法中是按9300加计扣除的,所以这里税法相对于会计多按3100*100%加计扣除的。
2022 10/26 09:46
m3072_500766
2022 10/26 16:50
该题问的是影响税收金额,我实际税前可以金额扣除为:(68000+9300)*200%=154600,账面税前列支金额为:68000+6200=74200,影响税收金额应该是80400呀
税法老师
2022 10/26 17:01
不是的,这里题目是计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的金额(68000+3100)*100%,这里税法计提的折旧为93000,会计中计提的折旧为6200,所以这里税会差异为3100,针对这里税法差异的部分加计扣除的金额为3100*1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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