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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里免租期标注与不标注有啥税务上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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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86号《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7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免租期对于出租方来说可以 免租期间免增值税的
2022 10/27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