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租赁合同里免租期标注与不标注有啥税务上的区别了?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2 10/27 09:0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限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86号《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7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免租期对于出租方来说可以  免租期间免增值税的 
2022 10/27 09:1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