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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境外机构研发不是只能80%计入吗?那为什么这个差的20不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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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50+5+20)×2/3=50(万元),境外委托研发费用80%=70×80%=56(万元),只能按50万元计算境外委托研发的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应纳税调整=(50+5+20)×75%+50×75%=93.75(万元)
2022 11/17 09:58
m1557_27888
2022 11/17 10:02
那实际发生了70,但只能扣50,会计利润是按70算的,这个差的20不用调增吗
m1557_27888
2022 11/17 10:04
应该是实际发生了70,只能扣56,那这差的14为什么不要调,会计利润是按70算的,加计部分不能超境内的2/3我知道
税法老师
2022 11/17 11:40
实际发生额是可以全部扣除的,只是对加计扣除部分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