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我不懂?老师老师老师,某公司,100%股东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很多自然人。一环套一环,这个好处是什么,怎么分红?合伙企业是不是交的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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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尊敬的学员您好,可以参考一下。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022 11/29 14:39
薛薛老师
2022 11/29 14:40
1、合伙企业自身为所得税透明纳税实体,即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取得利润后即过渡给全体合伙人,由各合伙人缴纳相应的所得税。也就是说,合伙企业在所得税缴纳方面起到的是一种“管道”作用。
2、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先分:分所得后税:由取得所得的合伙人缴纳所得税。
(注意:先分后税≠不分不税)
合伙企业所得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在年末按各自应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税收政策纳税。
薛薛老师
2022 11/29 14:41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生产经营所得。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1、合伙人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合伙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合伙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合伙人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合伙人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84784982
2022 11/29 14:42
“公司股东变更100%为合伙企业,这个分红怎么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合伙企业 ,谁交税(合伙企业合伙人)”合伙企业是股东,他决定
84784982
2022 11/29 14:43
公司利润交企业所得税,利润分红给股东(合伙企业),怎么给他们,直接给,给合伙企业合伙人他们每个人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我这样子理解对吗?
薛薛老师
2022 11/29 14:49
同学你好,分红看股东的约定。如果是自然人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了,缴纳个税
84784982
2022 11/29 15:00
合伙企业是不是要开票给公司啊
薛薛老师
2022 11/29 15:06
同学你好,你的意思是分红后需要开发票给公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