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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纳税人的两个机构异地移送货物用于销售,要视同销售~在本地级市内跨区县移送货物,也要视同销售吗?

rd7668368| 提问时间:2022 12/0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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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您可以参照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22 12/07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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