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买方)与乙(卖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金额100万,分5期付款。甲付了3期后未再付款,乙催告后甲仍未付款,乙要求将设备收回遭到甲拒绝。乙得知甲在其未知情情况下将设备租给丁,乙要求取得设备租金。 1、乙是否有权将设备收回? 2、设备的租金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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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您的问题中,未支付2期,达到五分之一,经催告还不支付,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设备。
2.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那么交付后所有权属于买受人甲。但乙收回后,甲丧失所有权。
2022 12/10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