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外购项目如下: (1)外购甲材料10万元,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 (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价款为5万元,并取得收购凭证。 (3)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修理用配件为0.5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4)购置机器设备一台,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为2.6万元。 该企业当月销售情况如下 (1)销售A产品,销售收入为60万元(不含税)。 (2)销售B产品,销售收入为5万元(不含税),另外收取包装费0.113万元。 完整题目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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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11 18:11
钙奶老师
2022 12/11 18:15
可抵扣的进项税税额=1.3+5×9%+2.6=4.35
销项税额=60×13%+5×13%+0.113/1.13×0.13=8.463
应缴纳的增值税=8.463-4.35=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