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第二位发行债券与发行优先股的每股收益无差别点,为什么求不出来呢?老师帮忙做一下吧。

123| 提问时间:2022 12/26 21:1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财管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
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平行 假设企业原来不存在优先股,预计筹资后的息税前利润为EBIT,增加债务筹资方式的每股收益=(EBIT-利息1)×(1-所得税税率)/普通股股数1,增发优先股筹资方式的每股收益=[(EBIT-利息2)×(1-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数2。二者的每股收益相等时,(EBIT-利息1)×(1-所得税税率)/普通股股数1=[(EBIT-利息2)×(1-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利]/普通股股数2,由于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的普通股股数是相同的,即普通股股数1=普通股股数2,所以,(EBIT-利息1)×(1-所得税税率)=(EBIT-利息2)×(1-所得税税率)-优先股股利,由于该方程无解,因此对于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这两种筹资方式不存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 也可以这样理解,增加债务和增发优先股两种方式下息税前利润与每股收益形成的直线斜率是相同的,即两条直线是平行的,因为两条平行线不可能相交,所以两种方式不存在每股收益无差别点。
2022 12/27 08:55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