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各位老师,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司是主营天猫店铺代运营的,收的是品牌方代运营服务费。我司在自己的店铺销售品牌方的货物,没有商品定价权,与品牌结算的货款也是平进平出,那我们收的品牌方服务费,我们要不要从高开13%的呢?还是开6%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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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有单独的这个经营范围的吗?
2023 02/10 16:30
郭老师
2023 02/10 16:31
有这个经营范围的,可以分开开的,如果没有的话,你问一下你税务局偶然业务允许你们自己开发票。
K62630776433339226
2023 02/10 16:33
我们营业执照范围里有这两项的,销售相应的货物,提供服务
郭老师
2023 02/10 16:34
你好那就分开开6%的。
K62630776433339226
2023 02/10 16:36
对的,我们也是这么打算的,像这种情况不知道有没有对应的条例呢,该怎么解释这种经营活动
郭老师
2023 02/10 16:38
没有,那按照政策对应的项目都有增值税税率
K62630776433339226
2023 02/10 16:46
所以其实我们这种经营实质就是服务,是吧~
郭老师
2023 02/10 16:47
你好,你自己店铺销售的产品,这个属于商贸,然后运营这个属于服务。
K62630776433339226
2023 02/10 16:48
好的谢谢老师
郭老师
2023 02/10 16:50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