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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算工资时 如果有上年度的日工资告诉你 病假就是用上年度的来算 但是事假为什么就不能用上年度的 而是用日工资来算呢?

84785014| 提问时间:2023 02/1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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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个算法是贵公司内部这么规定的吧,劳动法上没有这样的规定哦。
2023 02/18 10:51
廖君老师
2023 02/18 10:59
您好!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而如果职工患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4)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职工相应补助。   (5)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注意: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尽相同,也不都如此细致,具体病假工资支付比例可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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