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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主管能够兼任出纳岗位吗,会计法中有明确规定吗,是那个文件规定的

80042138| 提问时间:2023 02/2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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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同学您好,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要执行回避制度
2023 02/26 14:45
易 老师
2023 02/26 14:47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有空给5星好评。谢谢!(在我的提问界面-结束提问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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