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戊向乙还了10万,应该是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吧,但是这里说的是向债务人这个向债务人清偿,可不可以说是,替债务人清偿,如果可以,就是代位权,就说的明白了

84785017| 提问时间:2023 03/0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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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老师正在看题目
2023 03/09 19:53
丁小丁老师
2023 03/09 19:55
您好!就是向破产债务人清偿,这时候应该是要交给管理人的,而不是交给债务人
84785017
2023 03/09 20:05
老师举的例子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权人个人清偿债务的无效但是这跟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有什么关系吗?
丁小丁老师
2023 03/10 07:37
您好!是向债务人清偿,比如a是破产债务人,b是a的债务人,cd是债权人,b欠a的钱,要还给管理人,如果它还给了a,那么cd受损,还是可以继续要b清偿的,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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