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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000+300000+100000-(300000×6%+100000×9%)×(7%+3%)+69000-51450+48000-37000=41585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15850×25%=103962.5(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王某的工资全年60000为啥要调增?(6)转让股票的收入10万元,不计入利润总额中吗?

70122980| 提问时间:2023 03/1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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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招待所的税后会计利润=-10000+300000+100000-(300000×6%+100000×9%)×(7%+3%)-37000-10000-103962.5=236337.5(元),根据承包协议,王某得到的承包收入为236337.5-200000=36337.5(元);王某当年承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36337.5+5000×12-60000-1000×12=24337.5(元)。这里转让股权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来计算个税的,这里不属于经营所得计算个税的。
2023 03/1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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