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在丧失对原子公司的控制权时(60%→40%),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按该日公允价值对所持的剩余股权进行重新计量。这样会导致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不一致,以后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基础和结果就会不同。 请问,(1)对于原母公司来说,丧失控制权时,需要做一次合并报表,还需要使用公允价值来核算该长投,但是如果原母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了,那以后年度在做报表时,就只有单体报表了,那么应该就不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核算长投了吧?(2)或者说,如果原母公司还有其他子公司,那么年末还需要继续做合并报表,此时长投才需要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的权益法核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1)对于原母公司来说,丧失控制权时,需要做一次合并报表,还需要使用公允价值来核算该长投,但是如果原母公司没有其他子公司了,那以后年度在做报表时,就只有单体报表了,那么应该就不会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核算长投了吧?
(回复)是的。
(2)或者说,如果原母公司还有其他子公司,那么年末还需要继续做合并报表,此时长投才需要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的权益法核算?
(回复)不管是否存在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时都需要按公允价值调整剩余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母公司还有子公司,年末还需要继续编制合并报表,则年末时还需要把这个调整处理延续下去。
2023 03/16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