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5月3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10000元,单位成本7000元。由于批量销售,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基于对乙公司的了解,预计乙公司10天内付款的概率为85%,10天后付款的概率为15%。2021年5月3日,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元。 A. 5 000 000 B. 4 410 000 C. 4 900 000 X D. 4 500 000 老师这个题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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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4 500 000元。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只考虑商业折扣,不考虑现金折扣,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入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计算如下:500*10000*(1-10%)=4 500 000
2023 03/2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