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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建筑行业,现在外地要开一个项目,税务要怎么操作

84785017| 提问时间:2023 03/2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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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同学您好,一、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二、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建筑企业总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不进行汇算清缴。总机构年终汇算清缴后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税款时,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 三、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 最新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按下列方法填报: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包括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数额=本纳税年度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含总、分机构)+建筑企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 注意: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要忘记了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否则会多缴税。
2023 03/29 11:28
易 老师
2023 03/29 11:28
甲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上海。2019年5月承接北京市的一项目工程项目,2019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15.45万(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0万(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清包工程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 在本案例中,甲建筑公司应该如何申报9月份增值税呢? 首先,甲建筑公司应在北京市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15.45-10)/1.09*2%=1000元; 其次,甲建筑公司申报9月增值税时,涉及到的分包扣除金额填入附表三,预缴金额填入附表四; 最后,主表中分别生成分包款的扣除金额和已预缴金额扣减应纳税额,得出最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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