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经济法法条: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受理前已经到期的,管理人不得请求撤销。但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除外。 问题:主要是针对“但”的后半句不太理解,已经在债务人破产受理前一年的都不能清偿了,那么为什么6个月内的个别清偿并且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还要去“除外”呢?除外的意思不就是说,6个月的是可以清偿的么,很不理解后半句。 另外对于,受理前6个月以外的那个6个月,是不是应当按照“但”字前面的去判定?

地瓜土豆子| 提问时间:2023 03/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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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的意思是出现这种情况管理人可以请求撤销,不能清偿。前一年内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受理前已经到期的,这是可以清偿的,不能撤销。 清偿行为发生在受理前6个月内出现破产原因的不能清偿,管理人可以撤销。6个月以外的按照前半句话判定。
2023 03/3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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