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就是我们一个客户,他是属于一个类似中介的机构,他负责给园区企业返园区优惠(在园区的企业享受补贴,)政府给企业优惠返还时,返还到本中介平台,中介从中赚取一定差价,扣除差价后返给企业。此中介平台不开具发票,想少缴纳所得,这个正确的账务怎们处理?目前不管是收到园区给企业的优惠款,还是他把优惠款支付给企业,他都计入其他应收款了。原来园区税收返还都是通过国库直接返给企业,现在是通过一个个平台返还,就是想问一下运营这个平台的公司他们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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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一点,不开具服务费发票这个本身是有问题的,如果他少缴税,就只能不做收入,把差额的钱一直挂在账上就是其他应收款。
2023 03/31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