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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A.股权转让所得按转出方所在地确定 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销售货物所得按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答案]BD [解析]选项 A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C ;利息所得、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或者按照负担、支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老师 选项a这个转出方不就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吗?我是投资者,我投资给b企业,那么我要再转让的时候,这个转出方不就是b企业吗?还是说还是我自己?

84785017| 提问时间:2023 04/1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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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同学,你好 转出方不是被投资方,而是投资方,比如A转让B的股权给C,应按B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而不是A
2023 04/11 11:06
84785017
2023 04/11 11:13
这里的转出方的意思是还是我自己的股权转出来,所以说还是a所在地
文静老师
2023 04/11 11:15
是的,同学,转出方是取得转让所得的原来的投资方
84785017
2023 04/11 11:17
还有一个问题 老师 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任五年,这个五年的界定是怎么界定的
84785017
2023 04/11 11:30
在次年开始,这五年都可以抵扣,是这个意思吗 谢谢您了
文静老师
2023 04/11 11:33
弥补亏损五年就是在之后的五年里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举例:2017年公司亏损100万,2018年公司盈利40万,2019年公司盈利30万,2020年公司亏损20万,2021年公司盈利10万,2022年公司盈利15万。 则弥补程序为: 2018年可弥补40万亏损,剩余60万未弥补; 2019年可弥补30万亏损,剩余30未弥补; 2020年产生亏损,无法进行弥补, 而2020年的亏损可在2021-2025年期间进行弥补。 2021年可弥补10万亏损,剩余20万未弥补; 2022年可弥补15万亏损,剩余5万未弥补。 五年过去了还有5万为弥补就不再进行弥补,之后弥补2020年的亏损。
文静老师
2023 04/11 11:34
是的,你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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