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例2-8,A公司因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签发一张 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给B公司,B公司为支付工程价 款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接受后不 慎将支票遗失,该支票被D公司拾获:D公司便伪 造了C公司的签章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E 公司,E公司又将该支票的金额改为8万元转让给F 公司,F公司则背书转让给G公司。 请问:(1)C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贵任? (2)D公司是否要承担票据责任? (3)A、B公司和E、F公司各承担什么票据责任?如 公司要求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F公司应如何处 理?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 你好 老师要看下题目解答。
2023 04/13 16:21
m25501566
2023 04/13 16:23
老师 什么时候能出答案?
m25501566
2023 04/13 16:23
老师 什么时候能出答案?
加菲猫老师
2023 04/13 16:42
答:1 C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伪造C公司签章,在假冒他人的名义下,被伪造人C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2、D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3、A是出票人,承担票据支付责任。B是支票的被背书人应当承担保证付款责任。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的签章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E公司对原记账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F公司可以以因无权处分他人之票据权利,受让人依据背书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受让人事善意无重大过失的且支付了相对对价,受让人可以取得票据权利这条为由进行抗辩(基于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