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金融服务增值税计税问题请教? 老师好,财税 [2016]36 号,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请问老师金融企业核算:例如: 1、 90天以内计息, 借:应收利息 106 贷:利息收人 100 贷:应交增值税 6 2、如果利息逾期了,那么大于90天利息要转表外继续计息,那么 冲利息收入的同时,是否也是冲销应交增值税呢? ( 借:应收利息 -106 贷:利息收人-100 应交增值税-6 ) 应该冲销增值税吗, 如果冲销了,似乎整个贷款周期来看,就相当于收付实现制了吧?请教老师,税的核算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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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大于90天的不确认增值税,
2023 05/19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