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我司向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大部分被老板个人借款使用,每月利息是公司支付,现在老板把本金偿还了,他需要支付利息给公司吗?(借款时间超过一年)如果他不支付利息,公司会有税务风险吗?

72340656| 提问时间:2023 05/2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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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没有用于企业经营有关的 个人要交个税的 
2023 05/23 10:36
72340656
2023 05/23 10:45
老师,请问按哪个所得项目申报个税呢?
玲老师
2023 05/23 10:50
你好 如果借款人为员工(非投资人),则应分清借款是为个人所用,还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比如备用金)。 1、属于个人借款的,借款期限超过一年或年度终了,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属于员工出差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情况的,则不用缴纳个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税[2003]158 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 复》(财税[2008]83 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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