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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1、特殊性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发生债转股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和损失。这两条一条说5年内均匀计入,一条说暂不计入,不矛盾吗?如何理解?

hong19820724| 提问时间:2023 06/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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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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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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