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题目虽然给出了解析,但是我对解析中的一个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还不是很明白,就是0.35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整个计算公式背后的依据是什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
文件规定的 不需要自己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2023 06/12 14:31